香港联交所公开谴责了中国石油生产商中国海洋石油公司(CNOOC,以下简称“中海油”),称该公司有选择地披露盈利信息,并且未征求少数股东同意就批准它与一些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
但香港联交所本身处理此事的方法也受到了批评,因为早在三年多前,中海油就涉嫌第一次违规,随后才进行批评人士所说的闭门调查。
公司治理网站Webb-site.com的编辑戴维•韦伯(David Webb)说:“上市委员会以秘密方式进行纪律聆讯,通常总是闭门操作,甚至连聆讯正在进行都从不披露。”
批评人士认为,香港联交所作为其它公开上市公司监管者,这个角色本身就存在着固有的利益冲突。香港联交所反驳说,它的结构使其能够履行监管职能。
香港联交所表示,2002年10月,中国第三大石油生产商中海油在向一批基金经理和媒体公布当年前9个月的预计盈利数字时,有选择地披露了信息。
此外,中海油还指责中海油在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间将66亿元人民币(合8.15亿美元)存到其母公司旗下一子公司账上之前,未寻求独立股东的批准。
香港联交所上市科负责人韦思齐(Richard Williams)表示,及时、准确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韦思齐先生说:“如果人们感觉到某些投资者被排除在有特权的交易对手核心集团之外,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比这种感觉更能腐蚀市场信心了。”
但韦伯则对香港联交所本身披露此事的时机提出了质疑。
韦伯说:“尽管纪律聆讯是在将近半年前的2005年4月19日进行的,但结果却直到今天才宣布。4月份以来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香港联交所的一位发言人否认存在任何不当的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