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注协严惩违规会计师事务所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6-06-08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次
来源: 广西区注协网站 2006年6月8日 广西天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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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5日,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桂会协[2006]37号文件,对违反《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的会计事务所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四家执业机构因违规执业,受到区注协严厉处罚。 文件中指出,这四家执业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在注册地以外的城市利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或利用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联系电话承揽、执行法定业务;与一些中介代办公司搞“一条龙”服务,恶性降价竞争,严重损害同行利益。 经注协调查组核实,以上四家事务所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约定。 2006年5月31日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约》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经对违约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决定收取: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800元的违约金、南宁市杰银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15,100元的违约金、广西南宁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30,650元的违约金、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130,850元的违约金。对惩戒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区注协于2006年6月5日分别以桂会协[2006]31、32、33、34、35、36号文件向上述违约的四家事务所下达了收取违约金的处理通知。 对于这些丧失职业道德、严重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行为,区注协表示要加大打击和制止力度,与相关监督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将少数害群之马清理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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