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验资报告防伪标识管理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6-11-29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11月29日  广西天华编辑

  为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假冒事务所名义出具验资报告的行为,促进验资业务市场的规范,四川注协日前发出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全省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实行防伪标识管理。

  通知要求,事务所对外出具的验资报告,应在报告首页右上角粘贴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防伪标识由省注协统一编号,每个编号的防伪标识对应粘贴在一个验资报告上。各事务所应当建立防伪标识登记、使用、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对防伪标识的使用承担相应责任。防伪标识由省注协统一监制并免费发放给各事务所使用。

  对不执行行业决议,出具验资报告拒不粘贴防伪标识的事务所,四川注协将根据情况给予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协会同时将加大验资业务质量检查力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各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作底稿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降低标准收费和执业质量状况等内容。

  通知强调,事务所在验资报告上粘贴防伪标识,仅证明各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主体上的合法性和形式上的真实性,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服热线:0772-2820868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2号楼五楼

Copyright © 2020 TIANHUA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12948号-1

邮箱登录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视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