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决定压减经费筹措资金用于支援灾区抗灾救灾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8-06-17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广西财政厅  2008年6月17日  广西天华编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西抗灾救灾工作有力、有序进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进行压减,筹措资金用于支援灾区抗灾救灾工作。本年度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按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压减10%;各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按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压减5%;各县(市、区)公用经费压缩任务,由各市党委、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研究确定。主要措施包括: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的购置;二、大力压缩出国组团;三、切实节减专项支出;四、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经费;五、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六、暂停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项目。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各项具体压减经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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