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在为客户办理买卖不动产,代管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代管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为成立、运营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客户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时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2019年4月22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分行朱瑞秋等一行四人,到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调研和指导工作,从识别客户身份、客户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等方面,指导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水平。
事务所表示: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强,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今后将认真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王红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