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06年7月27日 广西天华编辑
7月24日,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钟想廷向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报告》还表示,审计调查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相关部门正在或已经就“审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
这次审计,自治区审计厅主要审计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了自治区本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自治区交通厅等13个区直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二、三级机构预算情况(重点审计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等。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挪作他用
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安排了对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我区部分市、县财政投资项目缺乏应有的监督,工程项目高估冒算、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的问题依然存在。
审计问题:截至2006年2月,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挪用沿海大会战专项资金,支付原钦州港务局散杂码头、钦州港一期库场等7宗土地的出让金尚有680万元未归还;挪用钦州港10万吨航道扩建工程资金支付不属于沿海大会战的码头三期工程项目费用累计335.37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未能按计划落实到位,严重影响了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2004~2005年度,下达北海、钦州、防城港3市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资金计划为271599万元,实际到位为49866万元。北海市到位资金为计划的57.5%;钦州市为计划的10.6%;防城港市为计划的11.5%。
审计意见:建议全区应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特别是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必须经过审计,以确保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到位,达到节约财政建设资金、杜绝损失浪费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财政专户应缴未缴
审计问题:2005年,全区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及客运附加费总收入8.1469亿元并没有上缴自治区本级。2005年,有9个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收入没有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金额总计50545.95万元。南宁、钦州、百色、崇左等4个市未按规定缴纳防洪保安费796.95万元。
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全年度教育事业收入及其他应缴收入共2524.23万元未按规定缴入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北海、百色等部分市、县交通部门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用于县乡公路养护和修建支出比例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拖拉机、摩托车、非机动车养路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所规定50%的比例,行政费用开支过大。
审计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尽快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原则,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将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纳入市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管理模式。
挪用专项资金建办公楼
审计部门调查发现,一些区直部门对二层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缺乏监督检查,各区直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普遍存在较大漏洞,挪用挤占财政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审计问题:动用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兴建办公综合楼。百色市交通局从1994年至2005年共使用“农拖养路费”2717.07万元建设培训综合楼;大新县交通局2003年至2005年用事业发展基金343万元建交通大厦;象州县交通局在2005年事业发展基金列支办公楼款162.8万元。广西航运学校2005年度挤占学生助学金101.89万元用于学校日常公用支出。
南宁市林业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目标奖80.75万元、林产品加工流通前期经费18万元。“两基”教育经费专项审计中,审计部门发现部分县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金额达1820.72万元。
审计意见:区直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其二层机构的财务管理,督促二、三级预算单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部门预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约束,严肃查处挪用挤占财政资金、造成损失浪费和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纪问题。
财政预算执行不严
审计问题:自治区农垦局在批复小型农田水利支出预算时,对22个实施单位进行了调查,调查金额280万元;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超预算开支基建项目费用681.18万元;广西建筑材料工业学校无预算安排自行列支基建工程支出228.27万元。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05年预算安排公共支出费为2065.27万元,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实际发生公共支出为2405.6万元,超支340.33万元,超支项目主要是交通费、招待费、福利费、培训费等。
对自治区7家区直属医院药品收支节余审计调查中发现,有6家医院均未按《医院会计制度》分摊管理费用,造成药品多分摊管理费用4859万元,影响药品收支节余的真实性,并使3家医院药品收支节余亏损690万元。
审计部门通过对大新等26个县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发现,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部门预算经费;漏征教育费附加;欠拨教育附加;拖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款;拖欠上级安排教育的各种专项资金,教育基建负债严重等。
审计意见:有关部门应尽快加大预算审查力度,避免部门预算编制流于形式,着力解决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不准确、支出预算编制粗放、支出项目不具体等问题;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对部门预算节余资金的管理,逐步解决支出预算预留指标过多和随意调整部门预算的问题,进一步硬化部门预算约束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