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06年8月2日 广西天华编辑
7月27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本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 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等6 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2 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为便于企业和会计人员准确地掌握新准则,财政部会计司正在组织全体准则起草人员编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其中例举了大量业务举例,作为对企业会计准则全面、系统和深入浅出的辅导资料。该讲解将于9月完稿,供企业和会计人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参考。
文件下载(财政部网站下载地址):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