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面偏低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7-03-05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广西财政厅  2007年3月5日  广西天华编辑

  为了弄清《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一年来的情况,2006年7-10月,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对全区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区共有2296户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占全区民间非营利组织总户数10865户的21.49%,执行面较低,并呈不平衡分布状态,自治区本级执行面最高,为74.79%,贺州市执行面最低,为2.15%,经济发达的市执行面较高,经济落后的市执行面低,在绝大多数县,《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未得到执行。

新制度执行面低的主要原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模偏小,经济实力普遍偏弱;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新制度宣传、培训不够全面、彻底;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形式多样、业务差异大、定位不明。

进一步扩大执行面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财政与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培训,逐步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督促检查,跟踪执行进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作用;明确责任,严格政策;树立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可将执行新制度较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树为典型,给予通报表扬,组织观摩,开展经验交流,推动各民间非营利组织更好地规范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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