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年底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7-04-03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07年4月3日  广西天华编辑

  为促进环境保护,中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收缴垃圾处理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在成都召开的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将动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推行“谁污染谁付费”。

  作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之一,据《第一财经日报》在会上了解,今年推出的污水处理费用将搭接在水费中收取。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在会议间隙接受媒体群访时指出,水污染处理费将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并为其运营提供费用,让江河变干净。 

  “当前一些污水处理厂都在晒太阳。”陈德铭说,现在一些城市建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经费不足以及配套网管不健全,很多没有真正发挥效用,污水还是直接排放到江河之中。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提供的情况显示,目前中国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费严重偏低,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55%,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67元,仅相当于处理成本的67%。其他600多座城市大多数没有建污水处理厂,许多城市没有征收污水处理费。 

  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陈德铭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填埋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垃圾要分类、再利用,可以焚烧的部分焚烧,这些都需要费用。 

  陈德铭透露,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金额与排放量相关。收费权在地方政府,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要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贴,不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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