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预报名的通知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7-12-26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 广西财政厅  2007年12月21日颁发 广西天华编辑

 

  桂财会〔2007〕58号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人才强桂战略部署,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理财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拔尖会计人才,更好地推进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的通知》(桂财会〔2006〕51号)精神,拟于2008年举办一期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为做好相关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报名,并将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本类别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具体方案。现就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理论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审核。具备报名条件、有意参加选拔的人员由本人如实填写《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项目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至当地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1.在邕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申报人员的《预报名表》后,应当按照《预报名汇总表》(附件2)的填报要求,负责审核并汇总本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的预报名情况,连同申报人员的个人《预报名表》(1份),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一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2.各地级市、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非驻邕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将申报人员的个人《预报名表》(1份)报送当地主管财政部门。各县(市)主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申报人员的个人《预报名表》(1份)报送地级市财政局。地级市财政局按照《预报名汇总表》的填报要求,汇总本地申报人员的预报名情况,连同申报人员的个人《预报名表》(1份),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一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与复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预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交本单位审核。各单位应当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中级或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成绩单);
3.最高外语能力证明文件。

三、选拔程序与培养方式
本期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的选拔、培训、学员考核与管理、培训经费等,都将按照《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确定的办法进行。培养人选的确定将按照正式申报、笔试、申报材料审核、面试的程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语,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半天。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本期选拔培养名额拟定为50名。
对入选的学员,我们将依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养。采取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2-3年。每年分两次进行集中培训,每次15天。集中培训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交流互动为主。围绕如何提高学员的财经理论和财会管理水平、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等素质,聘请国内外一流师资讲授、指导,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为各位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师资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平台。学员离校期间进行跟踪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导师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

四、其他事项
各级财政部门、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拔尖会计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把它作为培养人才、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宣传、动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踊跃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见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会计管理”栏目-会计公告登载的有关文件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的通知》(桂财会〔2006〕51号)、《关于选拔培养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的通知》(桂财会〔2007〕10号)]。
   联系人:刘云
联系电话:(0771)5331605、5318020(传真)
邮箱地址:
liuyunmm@sohu.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邮政编码:530021
附表可通过广西财政网(
www.gxcz.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项目(2008年)预报名表(下方下载)
 2. 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项目(2008年)预报名汇总表(下方下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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