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CPA大纲出台 不考新会计、审计准则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6-04-07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06年4月7日  广西天华编辑

  4月4日,中注协网站公布了20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根据新大纲要求,2006年大纲所涉及的参考法规均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发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据此,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独立审计准则均不属于考试范围。

  根据经济法科目考试大纲,2005年10月27日颁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考试范围,而同时颁布的新证券法则不属于考试范围,证券法的参考法规仍为2004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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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税法]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济法]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财务成本管理]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审计]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会计]

  点击附件下载20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全文。其中有几处需要注意:
(1)大纲第2页,(11)检查应收账款,应为圈11
(2)大纲第11页,1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应为圈11,
(3)大纲第20页 (11)->(15),应为圈11->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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