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注协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公司工商年检审计业务的紧急通知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6-04-11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次
桂会协〔2006〕18号 广西天华编辑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作财务审计报告。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办理2005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通知》也明确规定,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这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带来了大好机遇,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区注协最近陆续接到来信来电反映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检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年检审计报告格式混乱,有的事务所没有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统一规范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二是有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缺少必要的审计程序,只依据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就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审计质量;有的事务所甚至卖公章,审计报告立等可取;
三是有的事务所不按《行业公约》的约定收费,恶意竞争;有的事务所虚报3月31日以前签订的业务约定项目;
四是有的事务所还继续与一些工商代办公司勾结在一起搞“一条龙”,低收费服务。
五是有的事务所工商代办(代理记帐)公司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骗取工商年检。
六是有的事务所在工商管理部门大厅招揽、承办业务;有的还在法定注册地点以外设立审计业务工作处招揽、承办业务等。
这些丧失职业道德、违反独立审计准则、违法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行为,如不迅速加以打击和制止,势必损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损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公众面前的形象,刚刚签署的《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就会毁于一旦。为此,区注协特发布紧急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公司工商年检审计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一号——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认真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地出具审计准则规定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只依据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就出具审计报告的一律视为虚假报告,将提请自治区财政厅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二、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公司工商年检审计业务必须严格按照《自律公约》的约定收费,收费计算依据为公司的资产总额。
三、在工商管理部门大厅内外墙印制事务所简介、发放名片或纸条进行招揽、承办业务或者还在法定注册地点以外设立审计业务工作处招揽、承办业务的,发现一次按《自律公约》第九条约定收取5000元违约金。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或个人发现有上述六点违法违规、违反《自律公约》行为的,请及时举报(来信来电举报均可),举报电话:0771—5331596 5331593。一经查实,协会给予重奖,并对举报人员实行保密。
对本通知下发后,仍然继续顶风违法违规、违反《自律公约》,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恶意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按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外,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