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对京都所等的处罚

来源:天华会计时间:2006-04-18发布人:广西天华编辑浏览:

来源:重庆商报2006年4月18日  广西天华编辑

  中国证监会近日再次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及两位签字会计师由于牵涉中关村的证券违法案也遭受相应处罚。京都所被处以20万元罚款,注册会计师李欣、景恒心均被处以5万元罚款。
  同时公布的还有天同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一案的处罚决定。经查明,天同证券在2004年间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用于融资,数额高达13.8亿元。证监会已取消其证券业 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
  此外,证监会对湖南贯融生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个人账户买卖股票一案也进行了处罚,没收了贯融生公司1025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相同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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