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 2006年6月6日 广西天华编辑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四方分局洛阳路工商所对山东某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分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一案进行查处,对该所进行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共计4000元的处罚。据悉,这是岛城首次发现“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其进行处罚。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不得不承认,在对青岛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账上挂了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如果如实审计,在年检时工商 局可能通不过,在公司的要求下事务所出具了一份没有发表任何审计意见(原文如此,推测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工商年检审计报告,把其他应收款中的1000万元做了调整,隐藏了起来。四方工商分局洛阳路工商所依法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2000元,同时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