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人民广播电台 2006年5月29日 广西天华编辑
据(广州)市地税局稽查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在该局近两年来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涉税犯罪案件中,有5家私营企业中的6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先后因犯偷税罪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合计达2,000多万元。 据地税部门介绍,私营企业中涉税违法犯罪的共同特点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利益驱使下,利用财务人员为保住自己“饭碗”的心态,授意、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偷逃税款。市地税稽查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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