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广西天华编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桂财会[2007]27号),经我会6月15日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议定,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决定于2007年举办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大赛。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大赛的组织工作,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行业的会计知识大赛并选拔组队参加全区大赛等工作。
组委会主任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张忠国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冯任佳、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李小宁担任,组委会成员为: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胡志勇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主任 周家旺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主任 黄 健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监管部主任 朱华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会计知识比赛的日常事务,包括大赛的组织、行业比赛的命题、评卷、辅导材料发行等。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
办公室主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冯任佳
办公室副主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胡志勇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这次会计知识大赛,积极组队参加比赛,指定一名事务所负责人负责组织参赛工作,并对本所组织参赛的人员给予经费支持。
我会在行业比赛的基础上,选拨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全区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因我会已经组织了行业会计知识大赛,各事务所不再组队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
二、比赛内容
本次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比赛方式
本次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取参加全国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第一赛程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各会计事务所要组织本所从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由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大赛。现有15(含15)名注册会计师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组织一个以上的代表队参加比赛,其他的事务所可以联合组队参加比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4名正式参赛选手组成。比赛采取笔试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代表队比赛成绩,由我会选拔出4名选手组成协会代表队参加全区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赛程时间安排
2007年6月下旬,成立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大赛组织机构,部署大赛各项工作。财政部出版《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后,及时组织各事务所做好征订工作。
2007年7月,各事务所组织学习培训。
2007年7月,财政部公布第一赛程大赛试题。
2007年8月,各事务所组织进行网上答题,要求所有从业人员积极参加。
(二)第二赛程时间安排
2007年7月底前,各事务所组建参赛代表队并将名单报组委会。9月中下旬,在南宁举行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知识大赛,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一个代表队报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审查批准,进行适当的集训后,参加10月举行的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五、奖励办法
本次行业会计知识大赛设:
1、团体奖。对进入行业会计知识大赛前10名的代表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2、个人奖。对进入行业会计知识大赛个人成绩前10名的选手,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3、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对象为在行业会计知识大赛的参赛单位中按照下列条件评选产生:
(1)认真完成组委会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3)按时参加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对本次行业会计知识大赛各奖项获得者,组委会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辅导资料
本次行业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统一使用全国大赛的辅导资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七、其他事项
大赛组织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331591。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七年七月二日